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省现代农业展示中心园区维修维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项目资金,360,000.00元,招标人为湖北省现代农业展示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湖北省现代农业展示中心园区维修维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省现代农业展示中心园区维修维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认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采发[2019]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安全生产B类证书;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磋商响应递交截止日前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且缴纳单位应于磋商供应商名称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2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5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三期A座23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三期A座23楼)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现代农业展示中心
地址:武汉长江新区武湖街沙口社区湖北省现代农业展示中心
联系人:陈旭辉
电话:027-61810756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三期A座23楼地址:
联系人:樊超
电话:027-82655075
电子邮件:464398622@qq.com
027-68786008